• 官宣!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

    • 2022年04月29日
    • 来源:生态环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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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:


      为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我部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,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、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,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(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。此外,雄安新区、兰州新区、光泽县、兰考县、昌江黎族自治县、大理市、神木市、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要求一并推进。

      请各省(区、市)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,按照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,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。

      附件: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

  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  2022年4月24日

      (此件社会公开)

    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;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卫生健康委、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统计局、国管局、银保监会、邮政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(室);各相关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(管理委员会)。


    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
    一、直 辖 市
    序 号省  份建  设  范  围
    1北京市密云区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
    2天津市主城区(和平区、河西区、南开区、河东区、河北区、红桥区)、东丽区、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东疆保税港区、中新天津生态城
    3上海市静安区、长宁区、宝山区、嘉定区、松江区、青浦区、奉贤区、崇明区、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
    4重庆市中心城区(渝中区、大渡口区、江北区、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南岸区、北碚区、渝北区、巴南区、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
    二、省 (自治区)
    序 号省  份城  市  名  单
    5河北省石家庄市、唐山市、保定市、衡水市
    6山西省太原市、晋城市
    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鄂尔多斯市
    8辽宁省沈阳市、大连市、盘锦市
    9吉林省长春市、吉林市
    1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、大庆市、伊春市
    11江苏省南京市、无锡市、徐州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、淮安市、镇江市、泰州市、宿迁市
    12浙江省杭州市、宁波市、温州市、湖州市、嘉兴市、绍兴市、金华市、
    衢州市、舟山市、台州市、丽水市
    13安徽省合肥市、马鞍山市、铜陵市
    14福建省福州市、莆田市
    15江西省九江市、赣州市、吉安市、抚州市
    16山东省济南市、青岛市、淄博市、东营市、济宁市、泰安市、威海市、聊城市、滨州市
    17河南省郑州市、洛阳市、许昌市、三门峡市、南阳市
    18湖北省武汉市、黄石市、襄阳市、宜昌市
    19湖南省长沙市、张家界市
    20广东省广州市、深圳市、珠海市、佛山市、惠州市、东莞市、中山市、
    江门市、肇庆市
    2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
    22海南省海口市、三亚市
    23四川省成都市、自贡市、泸州市、德阳市、绵阳市、乐山市、宜宾市、眉山市
    24贵州省贵阳市、安顺市
    25云南省昆明市、玉溪市、普洱市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
    2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、山南市、日喀则市
    27陕西省西安市、咸阳市
    28甘肃省兰州市、金昌市、天水市
    29青海省西宁市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、玉树藏族自治州
    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、石嘴山市
   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



    文章来源:生态环境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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